(加央5日訊)玻州宗教局一名辦理婚姻注冊的高級官員涉嫌貪汙舞弊,收取清真寺祈禱司(imam)及婚姻注冊公司持有者的賄賂金,短短一年收賄高達118萬3000令吉,同時也沒有按照應有的流程,為新人辦理婚姻注冊事宜。
3人年齡介於25至52歲,其中祈禱司和婚姻注冊公司持有者是父子關係。
3人昨天分別被反貪局逮捕及傳召錄供後,今早被押往加央法庭申請延扣,事阿娜羅芝雅娜批準延扣5天至本月9日,以助調查。

根據程序,穆斯林在國外注冊結婚後,再返國進行注冊時將會被罰款,其中玻州宗教局收取2000令吉罰款,並需要得到伊斯蘭法庭批準,方可注冊。
消息人士指出,對於在泰國注冊的夫妻,他們回國後會尋找婚姻注冊公司協助處理注冊。
“根據調查,這間位於加央的婚姻注冊公司,向想要注冊結婚的夫婦收取5000令吉,其中2000令吉用於繳交玻州宗教局罰款,其餘就由3名嫌犯均分。”
“從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賄賂金額高達118萬3000令吉。”
消息說,3名嫌犯沒有按照程序辦理婚姻注冊手續,包括不符合定居時段的條件丶夫婦沒有到場丶未通過伊斯蘭法庭批準丶及收取額外費用。
據悉,祈禱司(52歲)及婚姻注冊公司持有者(25歲)將錢彙入婚姻注冊官(45歲)的私人戶頭。
玻州反貪會主任諾阿德哈證實上述案件,當局將援引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收取賄賂)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