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一名外送員日前送錯食物導致穆斯林顧客孩子吃到豬肉,檳州宗教司拿督斯裏旺沙林說“不知者不罪!”
根據《每日新聞》報導,旺沙林說,古蘭經禁止穆斯林吃豬肉丶腐體及血夜,以及其他未以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

不過,他指出,根據真主的真道(firman Allah),若有關穆斯林是故意去吃上述所禁止的食物,那麼就有罪惡;反之,若是因為不知情而吃下,就沒有罪惡。
“若一名穆斯林知道自己已誤食豬肉,但還能吐出來,就應該吐出來。”

報導指出,旺沙林是受詢及,近日一名外送員誤將燒肉飯送給穆斯林顧客,導致後者的孩子吃下燒肉一事時,這麼指出。
此事是一名網民在面子書上,上載食物照片及收據,透露上述事件,在網上廣為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