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前,亞依淡區州議員黃順祥透露,有公眾投訴,有些地方政府管轄的小販中心內,雖然攤位價格租金低,所售賣的食物卻與一般私人餐館的價位相同,他認為這是很不合理的。
這種說法一出來,肯定會有兩種聲音,有者認為既然成本(租金)低,就不應該貴賣,但也有人會認為,既然是自由貿易市場,小販有權製定食物價格,若消費者覺得貴就不要購買。
而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方美錸也回應指,地方政府無權管製小販中心食物的價格,若是食物價格不合理可由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采取行動。
雖說黃順祥的投訴也有道理,但自由買賣市場是“牽一發而動全身”,若是地方政府管製小販中心內的價格,以更便宜的價格來售賣食物,那附近私人餐廳或小販中心的生意也會受到影響,畢竟在這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大家都會選擇到更便宜的地方用餐,除非是食物非常好吃到大家願意付更高費用,又另當別論。
到時,其他私人餐廳或小販中心的販商,或許又有怨言了,自己繳付了高租金,卻又沒有生意,然後又要政府想辦法。
但,檳城作為旅遊景點,地方政府在管控小販中心,尤其是旅遊景點的小販中心時,就應該更嚴格一點。
雖然大家都默認遊客是願意消費的一群,所以旅遊景點的食物及商品價格肯定是更高,但也不可以去到不合理的程度。
地方政府雖說無權管控價格,但至少在發現有非常不合理的價格時,作為管理者應該要勸導小販,以免讓遊客覺得“檳城是砍菜頭的地方”。
話說回來,作為消費者也應該要精明消費,若覺得價格不合理就不要消費,以免助長了“漲個不停”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