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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J执法官 被控每月收贿
(北海11日讯)一名陆路交通局执法助理官员,涉嫌于6年前收取运输公司董事8000令吉的贿款,今天被反贪会提控8项罪名,但被告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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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报导,53岁的巫裔被告再努丁,今天在北海法庭面控。
控状指出,在吉打瓜拉吉底陆路交通局执法站值勤的被告,被指控向一名运输公司董事收取每月1000令吉的款项,因该公司的罗厘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面对执法行动。
被告被指于2018年5月至12月期间,在威北双溪赖迪沙慕尼花园一间银行,通过其48岁妻子的银行户头,收取有关贿款。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刑罚是监禁最高2年,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此案反贪会主控官是阿菲卡和诺阿祖拉副检察司。
主控官阿菲卡建议法庭,让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然而,被告律师Y.安峇南丹要求法庭施以最低的保释额,因被告需照顾生病的妻子,以及负担5名仍在求学的孩子。
法官祖哈兹米随后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规定被告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以及每月一次向邻近的反贪会办事处报到。
此案择订于7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