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籌集宗教基金被控 2推銷員認罪 各罰款600
(檳城13日訊)2名男推銷員冒充一家公司員工名義,以捐贈《古蘭經》籌集宗教基金為由,進行詐騙,他倆被控上推事庭後,俯首認罪,每人被罰款600令吉,若不繳納則將被監禁1個月。
據“Malaysia Gazette”網媒報導,2名被告分別是30歲的莫海紮哈裏斯,及25歲的阿米魯,他們在推事謝慧婷(譯音)宣讀控狀後皆認罪。
根據控狀,被告倆人是於本月7日下午3時30分,在浮羅山背甘榜玻璃市(Kampung Perlis),涉嫌通過虛假《古蘭經》宗教基金募捐業務職員,當面欺騙38歲婦女,誘使受害者捐贈20令吉善款。

此舉觸犯刑事法典第419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上述案件主控官為魯莎妮副檢察官,被告方則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哈紮魯伊克蘭代表。
庭上,主控官建議推事庭以教訓及樹立榜樣形式懲罰2名被告,而被告代表律師則以2名被告月收入僅有1500令吉,也都需要撫養孩子,要求對其判處最低刑罰。
推事宣判前,要求2被告說明冒名籌集宗教基金目的,並詢問他們每日能籌集到多少令吉。
2名被告指出,他們每日約可收穫100令吉款項,到手款項用於開設1家從事相同業務公司的資金。
隨後,推事宣判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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