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3日訊)美女網紅sarahleo涉嫌偷竊前男友手機,今日被控上檳城推事庭時不認罪,案展7月24日過堂。
視頻攝影:楊瑞榮
被告莎拉廖依美(33歲,譯音)被控於今年4月26日晚上大約10時,在一家私人醫院泊車場的轎車中,偷竊一名男子安德魯葉輝明(37歲)價值2000令吉的Oppo Reno 8手機,觸犯刑事法典第379條文(盜竊)。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高達7年, 罰款或被兩者兼施。重犯者將被判處監禁,罰款或鞭刑。




主控官達希妮副檢察司建議以7000令吉保外。
之後,被告代表律師謝英順說,被告曾從事網賣生意,目前單身,他說,此案被告與手機主人是前任男女朋友關係,兩人之間隻是發生誤會,希望減少保釋金數額。

最終,推事娜德拉杜納因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據了解,案中男子也到場聆審,他也委派律師瑪鑫任,擔任其旁聽律師。
根據被告Instagram戶頭顯示,她擁有2萬名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