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9日訊)涉嫌爆竊女網紅住家逾80萬令吉金飾的2對夫妻檔,今午被控上北海法庭被,均否認有罪。
視頻攝影:黃意婷

4名被告分別是首被告莫哈末依鑽沙菲基(27歲)丶次被告努魯希達雅(24歲)丶第三被告恩當諾娜比拉(22歲)和第四被告莫哈末阿菲占(24歲);首被告和次被告是夫妻,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也是夫妻。

根據控狀,上述被告在4月25日晚上9時,在甲拋峇底波各先那甘榜阿曼一間住家,私藏屬於西蒂諾卡麗達(可麗餅業者兼女網紅)所有的27.56克手鐲丶一條130.56克心形項鏈丶一條84.64克的手鏈,以及一條4.50克的項鏈,而這些金飾相信是透過團夥搶劫所得來,因此抵觸刑事法典412條文(不誠實接受贓物),與刑事法典34條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至20年和罰款。
4名被告對控狀皆否認有罪,要求審訊,4名被告的代表律師藍日星以4名被告收入微薄,其中2人是家庭主婦,還有其中3名被告都患有疾病,即第二和第三被告患糖尿病,第四被告患哮喘,向法官爭取降低保釋金金額
法官諾艾妮指示,4名被告每人以1萬8000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每人也必須交上護照給法庭,也不允許申請護照,同時必須在每個月1日和15日,到鄰近警局報到。
此案延展7月19日過堂,主控官為沙菲基副檢察司。
不過,4名被告由於沒有家人出席,在擔保人方面受阻,只能明日再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