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邦巴素20日讯)杂货店业者以高于统制价的价格出售12公斤液化石油气,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登门执法。
吉打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主任莫哈末尼占今日发文告说,内贸局亚罗士打分局执法员接获民众投诉,指出甲抛峇底镇一间杂货店,不当售卖液化石油气。

他说,执法员假扮成顾客,发现该店售卖以25令吉售卖12公斤的液化石油气,而统制价最高是22令吉80仙。
“调查发现,该店的液化石油气零售准证也已经在上个月28日届满。”
他说,执法员充公4桶共值408令吉40仙的12公斤液化石油气,并会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122法令)和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723法令)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