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2名技工共車到榴梿園偷17顆榴梿被園主人贓並獲,今日被控上浮羅山背推事庭時,俯首認罪,各被判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以1個月監禁取代。
40歲的哈斯穆尼爾及42歲的阿茲蘭,被控在本月25日傍晚6時48分,在浮羅山背烏橋頂榴梿園,擁有共同意圖偷取一榴梿園主的2袋共17顆榴梿,觸犯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
在庭上,哈斯穆尼爾聲稱原本是到父親的果園拾榴梿,但卻搞錯邊界。
(拍攝:劉可欣)

根據案情,華裔園主當時從閉路電視發現2名男子在果園偷榴梿,趕到現場時發現一輛車內有2個袋子,袋子內有多品種的榴梿,人贓並獲。
推事謝慧婷(譯音)宣判每名被告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清,需以一個月監禁取代。

主控官魯沙妮副檢察司說,有關榴梿價值4000令吉,事後,被偷的榴梿也已歸還園主。
一名男友人前來幫阿茲蘭繳付罰款時,對後者偷榴梿的舉動感到啼笑皆非,不斷傻笑,並用紙張和袋子掩蓋阿茲蘭的臉,不讓記者們拍到其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