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4日訊)一名47歲男子租用民宿充作毒品中轉站,販賣100.2公斤大麻,最終被警方逮捕,他今日被控上亞羅士打推事庭,因需等待化學報告,案展10月1日過堂。
被告祖基菲裏被控於今年6月25日下午4時30分,在亞羅士打愛馬園的一間民宿,進行販賣大麻的工作,大麻總重量為100.2公斤。
他因此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1)(a),並可在此法令39B(2)條文下受罰,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若沒判死刑,則鞭笞至少15下。
由於需要等待化學報告,因此被告沒有進行任何認罪程序,推事西蒂諾希達雅指示案展10月1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位法哈娜。被告沒有委任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