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峇甲补选 | 选委会提醒雇主 需安排时间让员工投票
(威南5日讯)双溪峇甲投票日当天,选举委员会提醒僱主须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的规定,让身为选民的员工有时间出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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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委员会今日发文告鼓励选民,跟随选举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前来投票,如果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早上8时至傍晚6时)间中有空档,也可以出来投票。
文告提醒选民,投票日当天必须带上身分证和选民资料,同时,不要随意将身分证交给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明天将有552职员在双溪峇甲补选的投票中心及投票站执勤,以确保选举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
投票日当天,该选区共有9个投票中心和65个投票站,选民计有3万9151人。
选委会也提醒民众,不允许选民在投票站使用手机,同时,必须在拿到选票前,把手机放置在规定的地方,投票后才出来领回手机。
选民也被呼吁选民,在投票日当天禁止穿戴带有政党党徽、标志、名字、口号、政党照片、政党候选人名字照片的衣服、帽子、口罩等服饰,违例者不被允许进入投票。
选委会也提醒竞选团队,任何竞选活动要在今晚11时59分前结束,在社交媒体上也要停止任何有关竞选拉票的活动,必须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的规定。
如果选民要知道自己在个投票站投票,可以查询https://mysprsemak.spr.gov.my,或联络热线03-88927218或通过应用程式
MySPR Semak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