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5日訊)雙溪峇甲投票日當天,選舉委員會提醒僱主須根據《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的規定,讓身為選民的員工有時間出來投票。
選舉委員會今日發文告鼓勵選民,跟隨選舉委員會安排的時間前來投票,如果選民在規定的時間內(早上8時至傍晚6時)間中有空檔,也可以出來投票。
文告提醒選民,投票日當天必須帶上身分證和選民資料,同時,不要隨意將身分證交給選舉委員會工作人員以外的人。

“明天將有552職員在雙溪峇甲補選的投票中心及投票站執勤,以確保選舉工作井然有序地進行。”
投票日當天,該選區共有9個投票中心和65個投票站,選民計有3萬9151人。
選委會也提醒民眾,不允許選民在投票站使用手機,同時,必須在拿到選票前,把手機放置在規定的地方,投票後才出來領回手機。
選民也被呼籲選民,在投票日當天禁止穿戴帶有政黨黨徽、標誌、名字、口號、政黨照片、政黨候選人名字照片的衣服、帽子、口罩等服飾,違例者不被允許進入投票。
選委會也提醒競選團隊,任何競選活動要在今晚11時59分前結束,在社交媒體上也要停止任何有關競選拉票的活動,必須根據《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的規定。
如果選民要知道自己在個投票站投票,可以查詢https://mysprsemak.spr.gov.my,或聯絡熱線03-88927218或通過應用程式
MySPR Semak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