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涉嫌破坏前妻车子、刑事恐吓前妻及企图谋杀前妻未婚夫的33岁技工,今日对刑事恐吓前妻罪名,改口认罪,被判监禁20个月,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莫哈末哈菲兹在6月21日被首控上庭时,只对破坏前妻车子罪名认罪,被判监禁15个月。
被告今日认罪的控状为,他被控在5月30日早上7时,在甘密山Jade View组屋,恐吓前妻“若不让我见孩子,我就杀了你”,触犯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

被告律师谢英顺向推事娜德拉敦求情指被告与前妻育有2名孩子,当时被告说的那番话,不是要杀前妻,只是为了见孩子,才这么说。
他说,被告如今改口认罪,节省法庭时间及成本,而且被告已忏悔,承诺不再重犯,希望推事可将罪刑减到最低。
推事娜德拉敦宣判被告监禁20个月,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于今年6月21日被首控上庭时,针对此罪名不认罪,今日改口认罪。
至于另一宗被告被控桉件,则将择日过堂,该控状指被告在今年6月10日清晨5时50分,在甘密山Jade View组屋,持刀刺伤43岁的巴士司机莫哈里兹,触犯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