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4日訊)涉嫌破壞前妻車子、刑事恐嚇前妻及企圖謀殺前妻未婚夫的33歲技工,今日對刑事恐嚇前妻罪名,改口認罪,被判監禁20個月,從被捕日算起。
被告莫哈末哈菲茲在6月21日被首控上庭時,隻對破壞前妻車子罪名認罪,被判監禁15個月。
被告今日認罪的控狀為,他被控在5月30日早上7時,在甘密山Jade View組屋,恐嚇前妻“若不讓我見孩子,我就殺了你”,觸犯刑事法典506條文(刑事恐嚇)。

被告律師謝英順向推事娜德拉敦求情指被告與前妻育有2名孩子,當時被告說的那番話,不是要殺前妻,隻是為了見孩子,才這麼說。
他說,被告如今改口認罪,節省法庭時間及成本,而且被告已懺悔,承諾不再重犯,希望推事可將罪刑減到最低。
推事娜德拉敦宣判被告監禁20個月,從被捕日算起。
被告於今年6月21日被首控上庭時,針對此罪名不認罪,今日改口認罪。
至於另一宗被告被控桉件,則將擇日過堂,該控狀指被告在今年6月10日清晨5時50分,在甘密山Jade View組屋,持刀刺傷43歲的巴士司機莫哈裏茲,觸犯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