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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岛市政厅会议 | 为保存传统餐车文化 槟岛市政厅扩大餐车指南
(槟城26日讯)槟岛市政厅修改及扩大流动车(餐车、物品、服务)执照指南,允许摩哆及自驾轿车申请餐车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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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岛市政厅是在2018年2月,允许流动餐车在遵守各项条件下营业,如今将此指南扩大至摩哆及自驾轿车的业者,符合调节的业者也可申请流动餐车执照。
不过,摩哆餐车业者不能在同一个地点逗留超过30分钟。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小组交替主席陈淑湘指出,扩大这项执照指南,主要是希望可以让骑摩哆或开车的餐车业者合法化。
“就如州行政议员方美铼所说,我们希望可以保留乔治市一些传统的餐车文化,如孟加拉麵包车等。”
她今早在出席槟岛市政厅月常会议后,这麽说。
她说,业者营业的地点也有限制,包括不可以在五脚基、巴士站、阻碍交通的地方、公园内、泊车格及主要道路等。
她说,有关执照的收费为,摩哆执照费每月/每日都是15令吉,垃圾费每月30令吉,每日50仙;自驾轿车执照费每月/每日皆100令吉,垃圾费每月37令吉50仙,每日1令吉25仙;流动餐车执照费每月450令吉(最多3个地点)或每日50令吉,垃圾费则是每月225令吉或每日7令吉50仙(餐饮),以及每月75令吉或每日2令吉50仙(杂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