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為了確保城市乾淨,檳島市政廳議決調高26個違例罰款,大部分是從250令吉調高至500令吉。
檳島市長拿督拉詹德蘭指出,這些提高罰款的違例罪行都是與衛生相關,目的是希望可以提高民眾意識,保持城市與環境的衛生。
他今早主持檳島市政廳月常會議後,這麽說。


他說,大部分的罰款是從250令吉提升至500令吉,但若在接獲罰單的30天裡面繳付,則可獲得50%折扣。
根據資料,除了大部分是從25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也有些罰款是從25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從500令吉提高至1000令吉,以及從1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同時,也有些罪行的罰款是保持不變。
此外,近期落實源頭分類垃圾政策罰款,也從原本的250令吉提升至500令吉,包括沒有分類可再循環的垃圾、沒有將可再循環垃圾放入袋子、沒有將可再循環垃圾與其他垃圾分開放,以及沒有將不可再循環垃圾打包好就丟入垃圾桶。
部分罪行及罰款
罪行 | 原本罰款(令吉) | 提高後的罰款(令吉) |
丟垃圾至河流、溝渠及排水係統 | 500 | 1000 |
商用垃圾汙染河流 | 500 | 1000 |
違反滋擾通知 | 500 | 1000 |
在路上置物引起阻礙 | 250 | 500 |
在路上曬東西 | 250 | 500 |
隨地大小便 | 250 | 500 |
在公廁收藏物品 | 100 | 500 |
在公廁進行商業交易 | 100 | 500 |
在公廁內洗澡(除非公廁提供洗澡設備) | 10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