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9日訊)檳州國內貿易與生活成本局通過銷毀及變賣方式,處置了該局在今年上半年執法行動中,所扣押總值234萬6284令吉46仙的案件商品。
該局局長傑根說,上述已被處置的案件商品,被銷毀的商品總值41萬4054令吉65仙,其餘193萬2229令吉81仙歸納為政府收入,是屬於臨時收入、變賣廢品及變賣統製品所得。
拍攝:羅健傑


“這些商品是在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1972年秤磅與測量法令、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2019年商標法令、1999年消費者保護法令下的案件中所扣押。”
他說,被銷毀的贗品多達4萬9488件,包括褲子、衣服、鞋子、帽子、食品、保健品、電子用品。
他今日在該局位於武吉敏惹的倉庫,主持銷毀膺品行動前,在記者會這麼說。
“今年上半年,執法組對供應、價格、反暴利、紕漏、仿冒品、清真、分期付款、反金字塔計劃、直銷和線上詐騙活動等,展開嚴厲的執法行動。”
另一方面,傑根說,該局在今年上半年,共檢查了2萬2143間商店,並對233宗案件采取對付行動,同時對59宗案件展開扣押行動,被扣押的商品總值158萬令吉。

“我們也向124宗案件開出罰單,罰款金額達9萬4600令吉,有3宗案件則是將違法者提控上庭,被判罰款額為5萬2000令吉,當中有的違法者是重犯錯誤。”
他補充,該局今年上半年,透過執法行動開出罰款所帶來的收入,總共是14萬6600令吉。

起獲走私柴油減
傑根說,自從政府落實柴油價自由浮動及針對性柴油補貼措施後,該局在執法活動中所起獲的走私柴油,已有所減少。
“今年上半年,我們透過出售統製品處置的案件商品,一般就是統製品,比如白糖、食油、面粉、柴油等,並獲得179萬2105令吉70仙納為政府收入。”

他說,該局在處置執法行動中所起獲的仿冒名牌贗品,向來都是透過銷毀方式處理,避免回流市場,因此不能提供給慈善機構,因相關物品上印有商標,只能銷毀。
“任何可以變賣納為政府收入的,都已變賣,不能透過變賣方式處置的都須銷毀。”
他警告任何人士或組織停止濫用及走私統製品活動,不要參與售賣贗品的商業活動,消費者受促謹慎采購尤其網購,不要輕易受騙。
其他出席者,包括該局執法組主任摩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