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檳島市政廳日前議決,對各類與清潔衛生相關違規行為的罰款額,提高一倍至最高1000令吉,民政黨檳州公共投訴局主任黃義恩直呼,那是對市民“殘忍”的處罰。
他強調,罰款1000令吉,相當於一些低收入家庭大半個月的收入,若市民不小心犯錯,付了罰款就要全家餓肚子了。檳州政府為何對檳州人民如此殘忍?

檳島市長拿督拉占德蘭日前指出,市政廳已議決提高亂丟垃圾丶沒進行垃圾源頭分類丶在公共場所大小便,造成滋擾等各類與清潔衛生相關違規行為的罰款額,即從原本介於100至500令吉,提高至500至1000令吉。
黃義恩今日發文告說,檳島市政廳在議決提高罰款額前,理應進行廣泛民意調查,聽取各階層市民意見,尤其是那些低收入群體家庭。
他說,懲罰是消極的做法,正因沒有效果,所以市政廳才需不斷提升罰款額,來達到阻嚇作用,但卻是短暫性的。一味透過罰款來解決問題,隻會加深市民與政府間的對立。
他希望市政廳能夠重新審視這項議決,並透過更人性化和有效的方式,來促進檳島的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