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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校方不允孩子參加校外賽 校長:學生冒請病假 遭暫禁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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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大年8日訊)針對一名家長匿名在社媒控訴,獨中校長不允孩子參加校外遊泳比賽,校長回應指出有關學生乃是此前在一周內4天冒請病假參加校外比賽,因此遭處分在今年內暫不允在上課日參加校外比賽,並強調學生隻要按照程序通過事前申請,校方是支持孩子參加校外比賽。

新民獨中校長陳誌強今日在面子書專頁“SP人”,針對日前一則家長的匿名貼文做出回應。

他強調,該校一直都支持學生參加學校以外的活動,如孩子在校外有正式比賽,通過事前申請,學校都會批準請假,若得獎也會在週會上再給予肯定。

“該學生因沒到學校,也沒向老師請假,在老師致電關心,被告知是生病缺課,但實際上是冒請病假參加比賽,一周內發生4次。”

家長匿名在社媒帖文,指控獨中不允許接受過懲罰的孩子參加校外私人遊泳賽。

他說,在與家長約談後,該孩子被懲罰今年內的上課日不可再因參加校外比賽請假,並明確告知若今年內不重犯,明年學生就可以按照程序,進行事前申請,以參加校外比賽。


至於家長指孩子不參加近日一個比賽,就會影響整個隊伍棄權,並影響其他孩子和明年不會再被選,陳誌強指已與教練聯繫,並了解還有其他候補,並不存在該學生不參與會導致全隊棄權的情況,也確認不影響該學生的未來選拔。

“故此,我們維持了原本的決定(不批準申請假期參加比賽)。”

他也重申,學校希望學生可以從事件中學習,即了解暫時無法參賽,乃是因隱瞞事實的行為的懲罰所致,而非匿名帖文所提,即不讓孩子參加校外比賽,搞特殊或不給孩子改過機會。

他希望家長明白,家長和學校是教育夥伴,需要有共識才能幫助孩子成長,也相信更多的溝通,能減少誤解。

家長社媒發帖

一名學生家長在SP人匿名發帖,指出其孩子不獲得校方允許,參加一項校外遊泳比賽。

帖文指出,其孩子今年6月底私下報名參加校外遊泳比賽,指沒有通報校方,但隻是跟校方請事假,而此事之後透過社媒帖文被校方發現後,也遭到懲罰。

該學生之後被記一個小過和紀律處分,而帖主指出基於隱瞞在先,他們也接受。

但在事隔2個月,孩子又有私人遊泳比賽,他們也經曆此前教訓,提前向校方申請假期,但卻沒獲得批準。

帖主指出,校方指出若是代表學校參加羽毛球賽,就可以比賽,但私人遊泳賽就不可以,並指出若學生執意參與,就會遭勒令退學。

帖主也指控校長作風等同威脅,並認為校方一直以此前的事來說,而不原諒一個接受過懲罰的學生。

校長回應帖
校長回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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