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廣泛應用,以及智能手機的普及,“按鍵”傷人的網絡霸淩,已成為當今社會中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
而網絡霸淩的出現,往往伴隨著言論自由的濫用。
就在最近的巴黎奧運會,我國羽球好手李梓嘉在摘銅後,因長期受到網絡霸淩而忍不住委屈落淚。
而不久前,也有一名印裔女網紅“愛莎”,疑因不堪網絡霸淩而輕生,這一事件不僅震驚了社會,也引發了人們對網絡霸淩的強烈關注。
根據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數據顯示,自2022年至今年7月9日,馬來西亞平均每天發生約10起網絡霸淩案件,累計收到9483起網絡霸淩投訴。
這些可怕的數據,也說明網絡霸淩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而網絡霸淩事件的頻發,促使我們必須思考:我們對網絡自由的容忍,究竟應到何種程度?。
盡管,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重要基石,也是每個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但它並不意味著可以毫無顧忌地傷害人。
當言論自由變成網絡霸淩的工具時,就有必要通過法律手段來限製網絡言論行為。
值得慶幸的是,政府目前正探討立新法和檢討現有法律,以遏製網絡霸淩問題,雖遲未晚。
除了法律手段外,教育也是改善網絡霸淩風氣的重要途徑。通過教育,可以提升人們的網絡素養,加強對網絡言論的責任感,
隻有當每個人都意識到,自己在網絡上的言行可能帶來影響時,網絡霸淩的現像才有可能有效地遏製。
當然,說是容易,要做到實則是一大挑戰。
總之,網絡霸淩與言論自由之間的界限,必須由大家共同維護。在捍衛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必須對網絡霸淩零容忍。
否則,印裔女網紅“愛莎”鬧出人命事件,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