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涉及在州回教堂路逆向行駛的本地男子,已被警方傳召錄供。
東北縣警區主任拉茲蘭證實,警方已傳召涉及於本月17日在回教堂路逆向行駛的本地男子錄供,並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79(2)條文調查證實。
他今日發文告說,警方是於昨日下午3時,在社交媒體X平台發現用戶上載一段時長39秒的行車記錄儀視頻,而有關視頻內容顯示一輛汽車逆向行駛。
“經查證,上述事件於17日下午4時48分,在州回教堂路階發生。”


他也呼籲民眾,不要針對上述視頻進行任何猜測或傳播相關視頻內容。
根據報導,上述逆向行駛事件在州回教堂路靠右方向,即通往鄭耀林路立交橋下的路段發生。事發時,一輛轎車因逆向行駛,並且想借道彎入立交橋,導致其他路過車輛被迫放慢速度,閃避該轎車。
由於來往車輛繁忙,該逆向行駛的車輛,也停在路面上動彈不得。
視頻上載後,網民紛紛譴責該名司機行為,甚至有者指,“就是因為他,使得交通堵得那麼厲害,完全不知道司機在想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