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9日訊)網傳一名涉及毒品案的本地男子,在北海法庭逃脫?檳州警方強烈否認,沒有這回事,並強調該嫌犯是依法獲得保釋。
據網媒“Malaysia Gazette”報導,威北副警區主任達馬林甘警監指出,上述被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調查的36歲嫌犯,並未逃脫,而是被法庭批準以3000令吉保釋金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並沒有發生嫌犯從法庭逃脫的事件,相關傳言毫無根據。相反,這名嫌犯是依法獲準保釋。”

他提醒民眾,在面對類似資訊時應保持冷靜,確保資訊的真實性,避免散播未經證實的消息,影響社會安寧。
較早前,社交媒體流傳一段音頻及嫌犯的照片,聲稱嫌犯從北海法庭逃脫,警方正在當地全力搜捕嫌犯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