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法庭纳州宪法只涉穆斯林 郑瑞隆:非穆不受影响
(亚罗士打26日讯)行动党哥打达鲁阿曼区州议员郑瑞隆申明,吉打州议会昨日通过,将伊斯兰法庭正式纳入州宪法,并增加伊斯兰最高法庭,这些所有事务都只是涉及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无关。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他说,在吉打宪报书中有阐明,这些有关伊斯兰法庭的修正条例,都与非穆斯林无关,任何来自伊斯兰最高法庭、上诉法庭、初级法庭、高级法庭所审判的结果,都不会涉及非穆斯林的权益及财产。
郑瑞隆今日连同2名反对党议员,即吉打反对党领袖兼公正党西塘区州议员包旺及峇甲亚兰州议员罗炜家,召开记者会,回应马华吉打州主席蔡通易的文告。
蔡通易昨日发文告认为,吉打州议会三读通过通过修订吉打州政府法案,将伊斯兰法庭正式纳入州宪法,是提升伊斯兰法庭的地位,让整个伊法更加制度化和系统化。
蔡通易认为,此举是伊党在吉打州全面推行伊刑法,所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因此他促请,吉打州行政议员黄佳祯及郑瑞隆,扮演好把关和监督角色,以免他日成为千古罪人。
他说,若执法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恐怕会在执行上出现偏差或误判,影响到非穆斯林。
对此,郑瑞隆反驳蔡通易的担忧,因为要成为一名伊斯兰法庭的法官需要是我国公民,而且需要具备至少20年的经验,包括有曾在伊斯兰法庭或民法领域工作的经验、曾担任伊斯兰教法官员,并具备伊斯兰法的知识,或是曾经担任上述各种职业共20年的经验。
此外,罗炜家指出,在中央,有关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RUU 355),只是在讨论阶段,而且一切都交由国会内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