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29日訊)7旬老翁被控在9年前強奸一名32歲的學習障礙女子,並導致後者懷孕產子,被判罪成監禁10年和10下鞭笞後尋求上訴,但被駁回。
亞羅士打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巴紮菲,駁回該名育有10名子女的被告的上訴申請,以案件涉及殘疾人士(OKU),維持地庭的原判。
阿巴紮菲裁定由地庭做出的判決並沒有失誤,而該判決乃已評估受害者的精神和身體狀態。
他認為,控方成功證明被告對於受害者對其做出的性行為,是違背受害者意願。

被告被控在2015年9月尾某日,在早上11時至12時之間,在友人位於笨筒的住家房間內,奸汙友人的女兒即受害者。
“受害者並不明白有關對其作出的性行為的行質和後果,不具備允許的能力。”
有關裁定的理由是在本月14日裁定,媒體則在昨日透過法庭的網頁獲取。
案發時,被告是稻農,受害者是有言語障礙的殘疾人,而受害者因為其一名姐姐在發現妹妹的肚子隆起後,進一步追查後,才發現妹妹已懷孕7個月。
受害者在2016年6月30日誕下一名女嬰,DNA報告證實受害者和被告是女嬰的親生父母。
除此,檢查也顯示,被告的智力和思維,隻等於6歲兒童,其IQ檢驗也顯示被告很難去分辨事情的對錯,不會做決定,容易受人影響,無法邏輯思考並保護自己。”
“法官也發現,受害者很難回應提問,不能明白宣誓詞,庭上供證時,顯得焦慮和害怕,也不要看向被告。”
此外,根據受害者父母的庭上供證,受害者無法與人交流,其說的話,隻有家人才會懂,基於腿弱和走路歪斜,其行動能力也而受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