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4日讯)一名来自泰国曼谷的女子试图从公巴东勿刹关卡,贩运5.252公斤的海洛因到我国,今日被押上加央推事庭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生监禁。
被告为30岁的安珊候茹,她今日在推事奴莎希达前聆听以泰语念出的控状后,表示明白。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8月28日下午6时40分,在玻璃市巴东勿刹关卡的乘客检查特别通道,被发现贩运5.252公斤危险毒品即海洛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1)(a)条文(234法令),及可在相同法令39B(2)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如果没有被判处死刑,可被判鞭笞至少12次。
此案主控官是登姑鲁卡雅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被告最终不获保释,案件定于11月20日过堂。
玻州关税局主任依斯迈于上个月30日召开记者会时指出,30岁的泰裔女子经过2天辗转曼谷、合艾及巴东勿刹,试图携带藏有5.252公斤价值49万2375令吉海洛因的行李步行通关入境我国时,被马泰边境玻璃市巴东勿刹关卡的行李扫描仪揭发有猫腻而被捕。
他说,嫌犯落网时声称是要到吉隆坡跟朋友庆祝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