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0日訊)聯邦法院今日在亞羅士打高庭,審理33名囚犯死刑或無期徒刑的上訴申請,其中2名涉及謀殺罪狀的死刑犯成功逃脫死刑,他們分別殺害一名單親媽媽及殺害及肢解女友。
這是繼2023年廢除強製死刑法令及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847號法令)生效後,死囚相繼提出的檢討申請。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蒙為首的三司,今日親自到亞羅士打高庭審理這多宗上訴案件。另兩司為馬聯邦法院法官拿督諾丁哈山,以及暫代馬來亞大法官職務的上訴庭主席丹斯裏阿邦依斯幹達。

死囚為莫哈末尤斯亞裏(46歲,前武裝部隊軍人),他於2014年9月21日在華玲依納斯山的休息區,殺害哈斯瑪(53歲),後者有7名孩子。
根據報告,死者哈斯瑪當時是和被告外出,但最後被民眾發現全身赤裸,被發現時已死亡。
死者身上有17處刀傷,脖子、胸口、肚子及臉部都有割傷痕跡。這些傷痕都是導致其死亡的因素。
被告當時在宜力第4邊防營服役,他於2014年9月24日在該處被捕。他當時展示了殺害被告的刀以及屬於死者的物品。這些東西都被收藏起來。
被告因此被控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接著當年被判處死刑。
主控官拿督尤斯艾尼今日在判決前,希望法庭能判處對方40年監禁,因其觸犯的罪行很嚴重。
雖然如此,其辯護律師希望能監禁33年至35年,因死囚已對其所犯下的事情感到後悔,在獄中也平行良好。
他今日成功逃脫死刑,被判處38年監禁及鞭笞12下(從被捕日算起)。

致死女友後還伴屍過夜 死囚改判30年 逃過鞭笞
死囚阿都卡立(53歲)是一名前食堂業者,他於2014年9月29日下午4至6時,在檳城大山腳甘榜督格拉殘忍將女友羅哈妮哈欣(30歲)毆打致死並肢解,觸犯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
根據警方的調查,被告多次用扳手敲打死者頭部,並將死者頭部撞向屋子的柱子,這些舉動導致她死亡。
被告在殺害殺害女友後伴屍入睡,隔天燒毀屍體。
他於2014年10月1日被捕,被控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他認罪並於2016年7月,被高庭判處死刑。
他周二在上訴名單內,經過審理被判處35年監禁(從被捕日算起),由於對方已年過50歲,因此沒有鞭笞刑罰。
被告辯護律師拉昔指出,阿都卡立被醫生確診患有精神病,在接受治療後有好轉現象,目前也在監獄中也勤讀可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