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0日訊)美女網紅Sarah Leo被控偷竊前男友手機案,基於副檢察司剛收到辯方律師的陳情信,推事展延至10月18日才作判決。
根據控狀,被告廖依美(33歲,譯音)被控於今年4月26日晚上約10時,在一家私人醫院泊車場的轎車內,偷竊安德魯葉輝明(37歲,譯音)價值2000令吉的Oppo Reno 8手機,抵觸刑事法典第379(偷竊)條文。

涉案者一旦被判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丶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於今年6月13日被控上庭時不認罪,推事允準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辯護律師於7月24日過堂時,聲稱提交陳情信給副檢察司。
推事本於今日要針對陳情信作出裁決,但基於控方稱剛收到陳情信,需一個月時間審核,推事因此推遲至10月18日,才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