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2间位于琼花路和克全路的酒吧在未获得许可下,将14首歌曲用于商业目的而侵犯版权,遭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和马来西亚唱片业协会登门突击检查,约3万5000令吉的设备也被充公。
据网媒“MalaysiaGazette”报导,该行动由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与马来西亚唱片业协会(RIM),在过去3个月掌握相当情报后,于本月11日展开联合行动,执法行动历时3小时,在晚上9时结束。
槟州内贸局局长杰根说,在上述突击行动中,共查获14首侵犯版权的歌曲,其中每首歌价值约2000令吉。


他说,此次行动还一并充公了电视、扬声器、和卡拉OK机等相关器材。
“被突击的场所,是个提供食物、酒精饮料、与卡拉OK服务的酒吧。经调查发现,上述场所的卡拉OK机,存有侵权歌曲。”
他说,在该协会给予业者多次劝告后,仍屡劝不听,所以便对其采取行动。
同时,他强调行动主要目的,是要让业者理解版权的重要性,保护音乐产业。
上述桉件援引1987年版权法令第41(1)条文进行调查。如罪名成立,每份侵权的作品可被罚款2000令吉至2万令吉之间,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提醒,所有使用版权作品进行商业用途的单位,必须从版权持有人处获得许可,时刻遵守当局所制定的条例,避免遭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