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3日訊)檳島知名炒面店雇用5名非法外勞,在北海法庭被控,業者俯首認罪,被罰款2萬7500令吉。
被告雇用5名緬甸籍外勞,年齡介於20至38歲,他們被檳州移民局臨檢時,發現逗留在被告於喬治市經營的店鋪內。

被告因此抵觸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1)條文,並可在55E(2)條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將被罰款最少5000令吉和最高3萬令吉,或最高一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根據檳州移民局面子書昨日貼文指出,法庭裁決被告為每名非法外勞繳交5500令吉的罰款,總計2萬7500令吉,如果無法繳交便以監禁6個月替代,該房東也繳清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