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9日讯)一名工地保安主任,涉嫌两年前滥用公司5000令吉资金,今日被反贪会控上法庭,被告不认罪。
据《光芒日报》报导,37岁被告古莫哈末阿里夫,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4月26日,在槟岛一家建筑公司,滥用公司的资产,即5000令吉,作为个人用途,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一旦罪成,将监禁最高15年、鞭笞及罚款。
被告在法庭通讯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反贪会主控官诺阿祖拉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1万令吉有条件保释,包括每月到邻近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以及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审结。
被告律师诺莎哈娜代为求情,指被告需赡养母亲和负担妻儿的开销,同时也须去吉打政府医院治疗脊椎骨的疾病,因此要求法庭把保释金数额定为5000令吉。
法官祖哈兹米随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以及根据主控官提出的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此案择订10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