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9日訊)一名工地保安主任,涉嫌兩年前濫用公司5000令吉資金,今日被反貪會控上法庭,被告不認罪。
據《光芒日報》報導,37歲被告古莫哈末阿裏夫,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
控狀指被告於2022年4月26日,在檳島一家建築公司,濫用公司的資產,即5000令吉,作為個人用途,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403條文(不誠實盜用財物);一旦罪成,將監禁最高15年、鞭笞及罰款。

被告在法庭通訊員念出控狀後,否認有罪。
反貪會主控官諾阿祖拉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被告以1萬令吉有條件保釋,包括每月到鄰近反貪會辦事處報到,以及將護照交給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審結。
被告律師諾莎哈娜代為求情,指被告需贍養母親和負擔妻兒的開銷,同時也須去吉打政府醫院治療脊椎骨的疾病,因此要求法庭把保釋金數額定為5000令吉。
法官祖哈茲米隨後允準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以及根據主控官提出的附加條件,保外候審。
此案擇訂10月29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