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3日讯)一名小贩试图用350令吉贿赂警察,被吉打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祖基菲里(63岁)被控于今年2月11日中午1时30分,在华玲警局,向华玲警方提供350令吉的贿金,好让他们不对他拥有免税物品及违禁品採取行动。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214条文(献议赠予或归还钱财以换取掩护罪犯)。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认罪,法官普里西拉判处被告罚款20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位来自反贪会的莫哈末祖法迪尔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