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9日訊)“小狗綁車後拖行案”;警方在接獲車主投報後,已把案件轉交給檳州獸醫局接手,該局將援引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第29( 1)E條文,展開調查。
威中警區主任希爾米助理總監今日發文告指出,警方是於今日淩晨12時41分,接獲車主的投報,指昨晚8時左右,在居林路聖淘沙花園紅綠燈處,被一名男子告知有一隻小狗綁在其車後,車主隨後下車查看。
“警方調查發現,車主是小狗的主人,但車主對此事完全不知情,導致小狗在路上無故被拖行,造成小狗腳部受傷,已送往獸醫診所治療。”


他說,車主事後有聯絡妻子,才知是表弟將小狗綁在車後,以免小狗跑去鄰居家溜達。
“車主坦承這是他的疏忽造成,絕對無意要虐狗,並向公眾誠摯道歉。”
他說,有關事件被民眾拍下視頻後放上網流傳,目前此案已交由檳獸醫局展開調查。警方呼籲公眾不要作出任何揣測,以免影響公共安全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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