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9日訊)加央市議會將於10月15日起,援引地方政府條例對付在海邊隨手丟垃圾的民眾。
加央市議會主席阿芬迪說,該會將派出便服執法員喬裝巡邏海邊,一旦發現亂丟垃圾者,執法員將當場開出最高300令吉罰單,若被控上法庭,可被判罰款最高500令吉。
他說,落實初期,執法員將會給予勸告和教育,預計兩周後開始罰款。

他於今早在加央拿督錫阿末廣場,與掌管玻璃市地方政府事務的行政議員阿斯魯英然,為玻州“清潔大馬日”(Hari Cuci Malaysia)活動主持開幕後,這麼說。
他也說,加央市議會今年給23名市議員各撥出1000令吉特別撥款,作為清理各自管轄區的垃圾及舉辦大掃除活動經費。
阿斯魯英然說,日前被大風浪及漲潮推上海岸的遍地垃圾都是平時人們所丟,大海把它們還回來,因此人們必須更加愛護環境幹淨。
他說,玻州擁有許多大自然的旅遊景點,每逢假期可看見大量遊客前來,希望清潔大馬日活動能成為玻州民眾的日常文化及習慣,而不是年度活動。
他補充,除了加央市議會,玻州政府於昨日在三個國會選區13個地點同步進行的“清潔大馬日”活動,截至周六下午6時,共清理出70.94公噸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