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日訊)涉嫌雇用8名非法外勞,一名外籍餐廳經理被控上庭,遭罰款4萬令吉、被撤銷準證、被列入黑名單,以及被遣返回來源國。
檳州移民局今日在官方面子書貼文,指被告在北海法庭面控時,因抵觸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6(1)(d)條文,而被法官判處罰款4萬令吉。
遭被告包庇違反移民法令的8名外籍員工,分別是2名中國男子、1名緬甸男子、4名印尼男子和1名印尼女子,年齡介於30至50歲。

法官也在審訊中,判處2名中國籍員工每人罰款1萬令吉,因抵觸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4)條文(逾期逗留)。
一名印尼籍員工被罰款800令吉,因抵觸1963年移民條例第39(b)(違反入境準證條規)。
此外,4名印尼和1名緬甸籍員工,則被判監禁2至4個月,因抵觸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3)條文(沒有合法入境準證)。
檳移民局執法組是於8月期間,拉隊到檳島一家購物商場的餐館,展開上述突擊檢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