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日訊)售賣香煙利潤微薄,加上也賣得不多,因此禁止公開銷售對商家沒有多大影響,反而是150令吉的煙草產品銷售執照費,讓商家萌生不再賣煙的想法。
咖啡店業者石賢傑(46歲)受訪時指出,香煙有價,加上附近也曾發生商家被“搶煙”的事件,因此他一般都把香煙藏在抽屜內,不公開展示銷售。
“早上7時之前,我都不賣香煙,因為擔心被搶,加上有時忙碌,沒有人手兼顧香煙的展示貨架,在數年前就已經轉為‘隱藏式’售賣。”

他說,咖啡店目前未接到香煙和電子煙禁止公開銷售的通告,反而是從他人口中得知。
“這個政策對我沒什麼影響,平時也隻是賣給熟客,而我自己也不抽煙,也不鼓勵人們抽煙。”
他說,售賣10包香煙才賺到1包煙錢,利潤本就少,但明年起申請煙草產品銷售執照卻要繳付150令吉費用,可能明年不再售賣香煙。

另一名茶室業者朱誌華(40歲)說,目前仍沒接到禁止公開銷售的通告,對他而言,賣不賣煙不會對生意造成影響。
他說,售賣合法香煙的利潤約6至7%,賺得很少,不賣更省事。
另外,記者也到一家連鎖便利店查看情況,發現各類香煙仍然擺放在貨架上展示。
2024年公共衛生煙草與吸煙產品管製法令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法令闡明,香煙和電子煙經銷商禁止公開銷售,包括如果放在貨架子,也必須使用有遮蓋的貨架或櫥櫃。
為了讓進口商丶生產商和經銷商有足夠時間進行調整,法令生效後將進入為期6至12個月的教育執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