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違反多項法令,甚至擁有太多的補貼液化石油氣(LPG),喬治市3家食肆分別遭檳島市政廳丶國內貿易和生活成本部及與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SSM)取締丶罰款,充公補貼液化石油氣。
國內貿易和生活成本部,分別是在2家食肆中,充公17個14公斤的貼液化石油氣,總值1812令吉20仙,以及10個12公斤的補貼液化石油氣,總值得828令吉。


上述2家食肆,是已經違反了2021年統製品條例(修正)第18(1)條文,即未獲得合法許可證,存儲超過規定限額的統製品。
檳島市政廳今日在面子書發布取締詳細說,3單位是於9月30日晚聯合展開取締行動,突擊上述3家食肆。

行動中,檳島市政廳共援引1991年檳島市政廳食物處理條文丶1983年食品法令第17(1)條文丶1974年道路丶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1)條文丶第47(1)條文,向3家食肆發出25份,總額為3379令吉的罰款通知書。
至於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SSM)檳城分會,則針對多項違規行為向3食肆發出了8份1萬2400令吉的罰款通知,包括未展示商業注冊證書丶未在所有信頭丶發票丶賬單或其他文件上標明注冊企業的名稱及注冊編號丶未在招牌上顯示企業名稱及注冊編號丶未在發票丶付款要求和信用函上標明企業的注冊名稱及編號,以及未在營業場所展示公司名稱和注冊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