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4日訊)華裔騎士闖紅燈後爆粗辱罵交警案,25歲騎士今早被控上庭不認罪,法庭允準它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
根據控狀,被告吳榮強(譯音)於10月2日傍晚6時45分,在天德園大道巴士車站前,使用粗言穢語辱罵攔截他的交警,抵觸刑事法典第509(蓄意侮辱他人貞潔)條文。
被告聽完控狀後沒有反應,通譯員問了3次是否明白控狀及認罪,被告皆沒作答,他停頓片刻後,突然以馬來文含糊說了一句“審訊”。
視頻:陳紫淩
當時通譯員再問被告是否不認罪,要求審訊,被告又答不出,並口操馬來話詢問“可以翻譯嗎?”
然後被告口操福建話問旁人“他說什麽?”,被告被詢及是否需要翻譯員,是華語或是福建話,最後被告要求能講福建話的翻譯員。
由於需等候翻譯員前來,首控程序隻好暫時中斷。
待翻譯員上庭後,以福建話讀出控狀內容,並向被告講解一旦認罪的刑法,即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聽完表示不認罪,要求審訊,主控官建議9000令吉保釋金,並要求被告不可騷擾案中該名交警。
代表律師向法庭求情,指被告失業及單身,法官納達敦娜英最終允準被告在一名擔保人及不可騷擾證人的條件下,以8000令吉保釋外出。
法官納達敦娜英也宣布,案展11月14日過堂。
當被告被庭警扣押離開法庭時,低下頭回避在場記者鏡頭,並不停用雙手揉搓雙眼和鼻子,一度讓人誤以為他在掉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