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4日讯)“租车跨州偷电缆和企图撞警”案,5名被告今日在加央法庭被控企图谋杀和破坏通讯及电信设施2项罪名,所有被告对控状都否认有罪,案件择定在10月24日过堂,5人也不允许保释。
5名被告介于20至34岁,分别是亚欣(20岁)、巴德鲁(26岁)、阿里夫赛夫(31岁)、菲道斯(34岁)及阿都达瓦(36岁),都来自吉打双溪大年,他们今日被押上加央推事庭面控。
据首项控状,5名被告与另一名尚在逃的人士于今年9月27日清晨4时至4时20分之间,在爪夷芭花园一间汽车镜店旁开车撞警车,企图谋杀警员。
被告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罪成可面对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若该行为导致受伤则可以被判监最高20年。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们在相同时间及地点,剪断马电讯公司的铜缆导致财物被破坏,触犯刑事法典第431A条文(破坏通讯及电讯服务),罪成可判罚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5名被告今日在加央第一推事庭面控时否认罪行,基次首项指控不允许保释,所有被告必须还押扣留所,案件择定在10月24日过堂。
针对第二项偷铜缆的指控,推事允许每名被告以3500令吉保外,不过因企图谋杀罪不准保外,所以5人都继续被扣押。
此案推事为诺莎西丹,副检察司是东姑卢卡雅,被告辩护律师则有拿督卡尼森及阿米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