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前,華人要什麽?
很多人會說,權益。
所謂的權益,指的是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而層面當然是涉及政權文教。
國陣執政時的馬華民政,為何會在大選中兵敗如山倒及被選民唾棄?
其中一個很重要因素,就是絕大多數的選民已認定,這兩個所謂的華基政黨,無法捍衛華人在政經文教的權益。
正因為這樣,很多人視當時敢怒敢言,勇於向不公不正事項嗆聲的行動黨,是“保護華裔權益”的替代選擇。
甚至是認為,隻要行動黨當了政府,華裔的權益,不必再每每爭取,而是理所當然地擁有。
改朝換代又團結政府執政後,許多擁抱理想的人一度看到希望。
當年與華教人士站在一陣線的反對黨領袖,不是成了政府的閣員,就是行政議員丶州議員。
當華社,尤其是華教人士認為發展會更好時,慢慢地,不利華教問題一個個出現了。
從承諾的承認獨中文憑考試變成遙遙無期,從一視同人承諾到許多涉及敏感課題上不同力度的調查。
當華教人士開聲針對華教課題開腔時,不是被勸告別炒作,就是被提醒要顧及族群的敏感。
當一個個再針對反對統一各源流馬來文課程時,表態反對時,昔日會在華教課題上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的議員,也僅給予有限度的支持,如發文告
丶拉橫幅,讓反對聲浪變得那麽蒼白無力。
內部呢?有沒有反對,糾正?如果擁有40席的行動黨,也無法改變不利華教的教育政策,那說明什麽?
華人要求的,總不該只剩下可以穿短褲。如果連在國會擁有40席的行動黨,也無法讓華教發展更順暢,也無法讓華裔感動到權益更加好時,那麽,華人的出路在哪裏?
有一種看法時,華裔要捍衛權益,就應該向友族般學習他們的團結精神。
但是華基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