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8日訊)波各先那一家美容產品加工廠因涉嫌使用偽造的清真標誌,被罰款6萬令吉。
吉打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與吉打州伊斯蘭事務部門的清真管理單位執法員,今年6月期間聯合進行取締行動,發現該工廠產品在未經大馬伊斯蘭發展局及吉打州伊斯蘭宗教事務局認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大馬清真標誌。

吉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主任莫哈末尼占說, 當局已充公總值超過130萬令吉的美容產品。
他說,在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清真認證及標誌)第4(1)條文下,除非獲得權威執法機構認證為清真, 否則任何食品或商品不得標示為清真,這些產品才可供穆斯林食用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