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9日讯)一名罗厘司机辱骂警员,今日被押上大山脚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罚100令吉。
被告是现年37岁的S.哈里兰,他在推事哈利夫面前认罪。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取代。
罗厘司机S.哈里兰(中)被警方押上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于10月6日约下午4时20分,在北赖新路的国能公司宿舍区(Perumahan TNB)路旁,污言秽语侮辱一名警员。
被告因而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14条文(作出不雅行为)在被控,在该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1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阿尼斯苏哈达罗斯里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辩护律师陪同上庭。
根据此案案情,警员当时看见该名司机(被告)闯红灯后,指示被告停在路边并向对方开出罚单,然而司机却表现出激进的行为反应,不但言语侮辱警员还挑衅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