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6日訊)針對峇眼國會選區道路工程資金被指“挪用”至反對黨選區事件,峇眼惹瑪區州議員朱悅權與峇眼達南區州議員古馬蘭,雙雙促請檳州基本設施及交通委員會主席再裏爾作出解釋,為何要掩護那些違反部長指示的官員?
他們今日聯合發文告認為,應對違規官員采取行動,而不是完全掩蓋,以確保道路工程資金被“挪用”事件不再發生。


他們說,這些官員擅自將用在峇眼國會選區的140萬令吉道路工程款項,“挪用”到另一個由反對黨控制的選區即打昔牛汝莪,已屬違規;且這是第2次峇眼道路工程資金被轉移到其他選區,首次是在去年發生,轉移了50萬令吉。
他們強調,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在被媒體詢及有關總額為190萬令吉道路工程資金被“挪用”時,沒提到或指責州政府或再裏爾,那是因為他知道這些都是中央政府的資金,與州政府無關。
他們指出,在一封誌期2024年4月9日給予林冠英的公函,部長已明確發出指令,將撥款560萬令吉用於提升峇眼國會選區的道路,以及20萬令吉用於緊急工程,而不是任何其他選區。
“然而,再裏爾聲稱這140萬令吉用於同一條道路,雖然部分不在峇眼,但這種說法沒有道理,因部長明確指示資金應用於峇眼國會選區。”
他們也說,令人不解的是,再裏爾不僅沒追究那些將中央政府資金,從峇眼“挪用”到其他選區的公共工程局官員,反而突然跳出來為他們辯護,不惜犧牲了自己黨內全國主席的利益。
“我們無法接受用於峇眼達南和峇眼惹瑪的190萬令吉道路工程款項,竟然兩次以如此專橫和任意的方式,被“挪用”到峇眼之外的其他選區。再裏爾似乎更優先照顧公共工程局的違規官員,而不是峇眼9萬名選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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