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5日訊)檳州旅遊及創意經濟委員會主席黃漢偉指出,檳州沒有具體法規,來規範酒店的運營,包括酒店的入住和退房時間。
他說,目前酒店是通過市政廳的許可進行管製,如果未來有需要,可以重新審視。
他是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關於酒店營業方面的管理的問題時,這麽說。

他說,酒店經營者協會將決定酒店的運作,並且酒店之間存在良性競爭,也可以提供不同的配套。
“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為這不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如果房間有空房,這裏的酒店通常會為客人提供提前入住的靈活性,”
黃漢偉說,他也聽說州內酒店業者,在留住經驗豐富的員工,和招聘新員工方面面對挑戰,因為檳城有新酒店不斷開。
日前,旅遊丶藝術及文化部長拿督斯裏張慶信說,該部無權監管及對酒店入住和退房時間課題執法,有關權限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手上。他解釋,旅遊部僅能針對有關課題要求酒店業者給予解釋,並監督業者改善問題。
他還曾提議,酒店應為客人提供單日至少 23 小時的住宿時間,但遭到馬來西亞酒店業者協會(MAH)反對,他們認為此建議不切實際,會給業者和訪客一系列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