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槟岛市政厅执照及公共卫生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陈淑湘说,处理食物的小贩,无论是在酒店丶餐厅等食肆,或是夜市或熟食摊档小贩,都需要穿戴围裙和帽子。
她说,其实小贩在申请营业执照以前,都需先上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课程,该课程已阐明,经营餐饮小贩,一定要同时穿戴围裙和帽子,违规者将被罚款。


“就算是售卖水果,也可能会切水果,接触到水果(食物),也一样要穿戴围裙和帽子。”
她说,除此之外,处理食物的小贩或食肆员工,也需要注射伤寒预防针(Typhoid),同时在处理食物时,手上不能佩戴任何配件或装饰品,包括手表丶手链丶戒指等,确保卫生安全。
日前有夜市小贩向《中国报》投诉,指市政厅对所有夜市小贩施加新条例,所有小贩必须穿长袖衣裤及戴帽子。
针对此,陈淑湘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市政厅并未规定穿长袖衣裤,只是规定售卖餐饮的小贩,需穿戴围裙和帽子。
另一方面,陈淑湘说,目前市政厅每周都展开食肆卫生取缔行动,确保食肆卫生,民众可放心在外用餐。
她说,一般上食肆被发现老鼠屎或蟑螂尸体,都需要立刻关闭,一旦食肆能尽早达到市政厅的卫生标准,在检查后,可提早重新营业。
她说,一些食肆业者会以“已喷射杀虫剂”来回应市政厅,但实际上这么做并非适当的消灭害虫措施,正确的做法是,委任害虫控制公司展开专业的除害虫工作。
“一般上每2至3个月进行除害虫工作就已足够,以确保食肆卫生,业者可出示除害虫工作的账单来证明有进行除害虫工作。”
报导:刘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