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1日讯)槟岛市政厅一致通过,电动滑板车(e-scooter)出租营运指南即日起生效。所有电动滑板车不准在马路上行驶,除了4个区域。
4个区域分别是峇央峇鲁脚车道(6.4公里)、二桥至D’Residence住宅区脚车道(7公里)、卡巴星道至风车路加马脚车道(3.1公里)、新关仔角至旧关仔角(4.5公里)。
这也是全马首个推出有关指南的州属,以更有效地管制电动滑板车的使用。

该厅基设及交通委员会交替主席陈伟俊说,唯有获得马来西亚工业研究及规格局(SIRIM)认证的电动滑板车,获准在上述范围使用。
“同时,电动滑板车使用者必须佩戴头盔,以及限定不可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他昨日出席市厅例常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至于民众是否可在上述区域,使用个人电动滑板车,他说,这也需向市政厅申请执照,有关电动滑板车也需有SIRIM认证。
另,他说,出租电动滑板车业者需申请执照,费用是1至20辆电动滑板车240令吉,每增加1辆20令吉,同时购买价值100万令吉的公共责任保险。
他强调,有执照的电动滑板车,只能停放在市厅所指定的位置,营业时间是24小时。
“为管制交通情况,市厅目前限制每个区域范围内,只允许有25辆电动滑板车。”
“如今共有2家营运商提出申请,但他们的电动滑板车仍有待SIRIM认证。当局未来也可能根据情况,考虑扩大允许行驶的地方。”




一旦上路即属违法
陈伟俊再次提醒民众和游客,电动滑板车一旦上路即属于违法,在旅游景点摆放出租电动滑板车的活动也属于违例。
他强调,那些违例在马路上行驶的电动滑板车,属于陆路交通局的权限,而停放在店里的电动滑板车则是槟岛市政厅的管制范围,各方会依据指南执行取缔行动。
“市厅将在执行电动滑板车指南的12个月后看如何加强,以便延续执行,未来也会依据情况把使用区域扩大到其他地点,尤其是未来必须配合槟州轻快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