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1日訊)檳島市政廳一致通過,電動滑板車(e-scooter)出租營運指南即日起生效。所有電動滑板車不準在馬路上行駛,除了4個區域。
4個區域分別是峇央峇魯腳車道(6.4公裏)、二橋至D’Residence住宅區腳車道(7公裏)、卡巴星道至風車路加馬腳車道(3.1公裏)、新關仔角至舊關仔角(4.5公裏)。
這也是全馬首個推出有關指南的州屬,以更有效地管製電動滑板車的使用。


該廳基設及交通委員會交替主席陳偉俊說,唯有獲得馬來西亞工業研究及規格局(SIRIM)認證的電動滑板車,獲準在上述範圍使用。
“同時,電動滑板車使用者必須佩戴頭盔,以及限定不可超過每小時15公裏。”
他昨日出席市廳例常會議後,在記者會上,這麼說。
至於民眾是否可在上述區域,使用個人電動滑板車,他說,這也需向市政廳申請執照,有關電動滑板車也需有SIRIM認證。
另,他說,出租電動滑板車業者需申請執照,費用是1至20輛電動滑板車240令吉,每增加1輛20令吉,同時購買價值100萬令吉的公共責任保險。
他強調,有執照的電動滑板車,只能停放在市廳所指定的位置,營業時間是24小時。
“為管製交通情況,市廳目前限製每個區域範圍內,隻允許有25輛電動滑板車。”
“如今共有2家營運商提出申請,但他們的電動滑板車仍有待SIRIM認證。當局未來也可能根據情況,考慮擴大允許行駛的地方。”




一旦上路即屬違法
陳偉俊再次提醒民眾和遊客,電動滑板車一旦上路即屬於違法,在旅遊景點擺放出租電動滑板車的活動也屬於違例。
他強調,那些違例在馬路上行駛的電動滑板車,屬於陸路交通局的權限,而停放在店裏的電動滑板車則是檳島市政廳的管製範圍,各方會依據指南執行取締行動。
“市廳將在執行電動滑板車指南的12個月後看如何加強,以便延續執行,未來也會依據情況把使用區域擴大到其他地點,尤其是未來必須配合檳州輕快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