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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進口準證 150公斤水蓊被沒收

(亞羅士打5日訊)吉打州檢疫及檢驗局起獲150公斤水蓊,在沒有進口準證下企圖運入我國。

該局局長希山阿布峇卡發文告指出,這批水蓊是於昨上周四在榴槤勿隆太子城關卡被截獲。

羅厘通過關卡時,被檢疫及檢驗局執法員發現沒有進口準證的水蓊。

“這批水蓊沒有進口準證,抵觸2011年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法令第11(1)條文(728法令),所有物品被扣留進行調查,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高6年,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他說,該局將繼續采取嚴格行動,確保進口到我國的所有農產品,包括植物丶魚類和農產品,不受任何害蟲和危險疾病的威脅。

150公斤水蓊全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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