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8日訊)一名外勞涉嫌非法經營雜貨店,還賣白糖、食油及面粉等統製品,遭檳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執法員取締。
行動中,有關外勞也無法出示統製品準證。


檳內貿局局長傑根說,該局是在詩布朗再也金龍魚花園(Taman Arowana)展開搜查時,發現一名外勞非法經營雜貨店,即未能根據國內貿易和生活成本部,頒布的1961年供應統製法提交合法準證,因此向該店采取上述行動。
他昨晚發文告說,該局援引1961年供應管製法令展開行調查,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00萬令吉,重犯者可被罰款最高300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數年或兩者兼施。
“若是公司被判有罪,可罰款最高200萬令吉,重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萬令吉。”
他指出,首相拿督斯裏安華於10月19日在沙巴推介這項全國“反操縱和泄密行動”(Kita Gempur),而該局也擴大範圍,不久前與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副部長傅芝雅,突襲檢查州內多家雜貨店及食油包裝公司。
“從10月19日至今,檳州內貿局在有關行動中,共檢查了全檳3239間單位,並在121起案件中,起獲價值10萬919令吉的物品,並開出1萬8600令吉的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