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玻璃市前大臣拿督斯里阿兹兰曼,今日被控5项滥用玻璃市政府约106万令吉的替代控状,但他否认有罪。
阿兹兰(65岁)被控于2014年2月19日至2017年12月,分别在首都端姑阿都拉曼路马银行分行、联昌银行布城分行和喜来登帝国酒店,滥用玻州政府通过2014、2015、2016和2017年财政年发票和订单,支付Sri Kedawang Travel & Tours (W)私人有限公司和Aidil Travel & Tours私人有限公司的106万令吉。
他指示相关方以4张支票和现金形式,汇入其马银行和联昌银行户头。
他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如果罪成,被告可被判最低6个月至最高5年监禁,并可被罚款。

另外,阿兹兰今日在地庭也坚持对5项主控状,即以玻州大臣身分,涉嫌提供虚假账单,申领包括英国伦敦的机票、酒店住宿和交通等费用,表示无罪。
主控官诺拉妮丝副检察司说,此前已传召8名控方证人传召上庭,而辩方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2条文,重新传召这些证人上庭。
阿兹兰代表律师布哈努丁回应称,辩方需要先研究所有控状,之后再决定是否传召证人。
另一方面,第9名控方证人、联昌银行马石油双塔楼分行客户服务主任莫哈末纳兹里(50岁)今日供证说, Aidil Travel曾在2017年4月发出一张总值22万2811令吉95仙的支票,收款人是阿兹兰。
他说,该公司于同年12月也发出5张现金支票,涉及金额22万5772令吉40仙。
法官阿祖拉择定案件于明年2月3日续审,及择定今年12月6日聆听辩方是否要重新传唤证人。